湘安办通报﹝2018﹞6号
各市州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在湘及省属企业:
2017年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科学研判形势、细化工作方案,强化部门协作、形成执法合力,采取一系列针对性措施,扎实推进此项重要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高位部署推动。省政府召开全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部署会议,成立由多个职能部门参与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在全省部署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电气防火安全责任制,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综合治理工作。省委副书记、省长许达哲,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关春,副省长陈飞、许显辉等省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带队深入一线督导检查。省安委办领导高度重视,年内加大了专项指导和阶段工作部署;针对冬季火灾形势突出,省安委办召集消防、质监、工商等部门专题会商电取暖器专项调研和整治工作,并组织各责任部门在“两节两会”期间进行了专项督查,对问题严重、整改不落实的单位进行了通报,对有关部门下发了工作建议函。14个市州政府均召开专门会议,成立联合协调小组,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全力推动电气火灾综 合治理工作。长沙、株洲、湘潭、益阳、娄底、湘西等地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消防工作考核和安全生产巡查、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内容。邵阳、岳阳、常德、张家界、郴州、永州、怀化等地党委政府领导听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专题汇报,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措施,并带队开展督导检查。长沙市政府牵头开展全市电线电缆产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格依法查处建设工程等领域中使用假冒伪劣电线电缆的行为,强化电线电缆产品消防安全监管。湘潭市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安全生产巡查、综合督查和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范畴。衡阳市政府督查室定期派出督查组分赴各地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下发督查通报并跟踪督办整改。
(二)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形成整治合力。质监、工商、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经信、能源监管等部门全面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形成联合整治电气火灾隐患的强大执法合力。质监、工商、消防针对冬季火灾频发特别是“小火亡人”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迅速采取行动,加强对电取暖器产品的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株洲市制定电气火灾隐患检查标准,采取责任捆绑、细化分工、分类整治的模式推进辖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湘潭市借助市消安委平台,成立由电力、安监、质监、消防等部门精干力量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建立落实“日检查、日反馈、日通报”工作制度,对治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会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电气火灾治理纳入老旧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内容;电力部门组建2支技术队伍,在10个社区开展智能电表更换试点。衡阳市电力、工商、质监、消防等部门成立6个联合检查组,深入电器产品批发市场、商场、销售门店开展电气产品火灾隐患排查,重点查处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安全用电制度不落实、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怀化市建立职能部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机制,每月考评,季度通报,形成联合整治工作合力;建立“供电查户外、消防查单位、网格查家庭”的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机制,细化公安、供电、综治等单位的职责任务,下发任务清单,制定排查细则,强化对电气产品生产、流通、安装领域的整治力度。湘西州安监、质检、供电、工商、消防等部门技术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对辖区农村30户以上村寨不符合电气安全规定的电气线路及仪器进行评估,对发现的电气火灾隐患落实责任、明确要求、限定时间进行整改。
(三)社会层面宣传全覆盖,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大力宣传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手机APP、LED显示屏等开展安全用电宣传,普及安全用电和电气火灾防范常识。长沙市组织辖区内街道乡镇负责人、派出所专兼职民警开展电气火灾防范培训,广泛张贴消防安全温馨提示和消防公约,刊播公益广告及电气火灾警示,印制电气火灾防火手册2万余份,发送安全提示性短信15万余条,营造了全民动员、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湘潭市组织社区消防宣传大使、消防志愿者等多方力量,深入辖区老旧小区、建筑工地、出租房、棚户区等场所,逐楼栋张贴电气线路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公告,全面发动群众举报电气安全隐患。衡阳市依托供电公司,印制安全用电彩页、海报等宣传资料,发挥供电公司检修人员“点多面广”的优势,在电力安装、设备检修和安全用电宣传的同时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全社会电气防火知晓率和普及率,累计开展宣传活动50场次,发放电气防火资料50000余份。张家界市在大型商场、超市、车站等单位的500余部媒体终端,不间断播放电气火灾宣传海报及电气火灾警示教育短片;在“张家界之声”广播电台开设电气火灾防范互动节目,在张家界电视台、湖南公共频道制作播出具有张家界特色的电气火灾防范公益广告。郴州市针对生产企业、建设工程、工业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小经营场所、居民家庭、物流仓储等七类场所的电气火灾防范特点,制作培训课件,分场所、分类别开展电气火灾隐患自查培训。娄底市利用各类媒介,制作刊(播)电气火灾防范专题节目、栏目,曝光无证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的违法行为和电气火灾事故案例,引导社会加强监督,加大新技术、新产品宣传推广力度。
(四)因情施策破解难题,治理成效凸显。各地针对本辖区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紧紧抓住薄弱环节,积极整合资源、因情施策,全面破解电气火灾防范难题。长沙市组织对棚户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大屋场等电气安全隐患突出区域进行排查,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督促辖区重点单位进行隐患自查,指导社会单位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有效加强高危区域的本质安全度。株洲市大力推广使用智慧用电安全监管服务系统,通过物联网技术对电气引发火灾的主要因素进行不间断的数据跟踪和分析,通过互联网技术实时发现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向安全管理人员发送预警信息,提醒企业治理隐患,达到消除潜在电气火灾危险,实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衡阳市借力消防安全网格化建设成果和“消防村警”力量,发动全市1652名网格员、315名社区民警走街入户开展全面普查。岳阳市按照“条块结合、纵横交织”的原则确定排查网络,逐个地区、逐个街道、逐个企业、逐个产品地组织全面排查,对排查的每个单位、每处隐患、每个问题都详细登记,建立台账,摸清底数。怀化市将城区棚户区、老旧小区作为电气火灾整治工作重点,通过电力公司对老旧城区电气线路进行维护保养,共整改安全隐患线路7000多米,更换新型电表、配电箱5000余个。湘西州在农村村寨建立村寨电气防火安全小组或明确专(兼)职管理员,采取“多员合一”的办法,落实农村村寨电气防火安全管理责任,并制定统一标准,明确农村村寨电气检修、更换年限等有关要求。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全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专项督导和日常掌握的情况来看,全省电气综合治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电气火灾形势仍然严峻。据统计,2017年全省共发生火灾8838起,其中电气火灾(包括电气线路或电器设备故障引发火灾、电加热器具火灾等)4749起,占火灾总数53.7%,高居各类火灾原因之首。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的隐患和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任重而道远。
(二)部分基层单位治理工作不落实。个别地区对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重视不够,一些基层政府综合治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部署仅停留在印发文件、召开会议层面,缺乏实质性工作举措,对综合治理工作组织不力。从督导情况来看,部分县、区的整治工作方案照搬照抄省级、市级工作方案,“上下一般粗”,没有根据辖区情况具体化,导致工作方案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工作落实不到位。
(三)部分行业部门参与度不大。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涉及方方面面,很多职能部门均有职责和任务,但部分行业部门制定的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针对性不强,对综合治理工作要求把握不全面,督促指导社会单位开展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力度不够。有的市州行业部门间协作配合不畅,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尚未建立,联合执法力度不强,还存在职能部门“单打独斗、各自为阵”的现象。
(四)部分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社会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综合治理自查自纠不认真,未认真组织排查电气安全隐患,仍然存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长期超负荷用电、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违规充电等现象;一些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仍在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埋下“先天性”安全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针对电气火灾防范的薄弱环节开展整治。下一阶段要着力加强电器产品生产流通领域和建设工程领域的整治工作。一是要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特别是要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方面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的违法行为;二是要加强对以网络、直销等方式销售电器产品的监管,把好“线上、线下”电器产品销售质量关;三是要落实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制度,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加强源头整治。
(二)推动职能部门严格履职。各地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平台作用,强化部门联动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全力推进各项措施落实。质监部门要重点抓好生产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建立全省电器生产企业电气火灾治理摸底排查台账,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违法行为,严把电器产品质量源头关;工商部门要重点抓好流通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住建、交通运输、水利、能源监管等负有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部门,要督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电气设计和施工;能源监管部门要加大对电力行业各企业的监管,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对排查发现的电气线路设备老化的用电单位及时发布预警通知;教育、公安、经信、民政、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卫生计生、安监、旅游、文物、宗教、民航、邮政等部门要按照职责规定,做好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相关工作;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普及安全用电常识,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曝光无证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的违法行为,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联合整治电气火灾的高压态势。
(三)建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按照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体部署,2018年处于集中整治和建章立制阶段。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安委会关于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和本地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持续推进综合治理工作,不打折扣完成任务。要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严肃处理违法责任人,并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在整治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固化成果;要推动政府和行业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电气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四)全面营造浓厚的社会面宣传氛围。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加大对用电安全常识的宣传力度,强化电器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等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生产和销售企业社会责任感,从源头上严控产品质量,形成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